高雄市國樂團附設市民樂團團員暨儲備團員甄選
一、 主旨:為發揚民族音樂,擴大藝文文化發展,暨加強高雄市國樂團(以下簡稱高市國)營運功能,特辦理「高雄市國樂團附設市民國樂團」(以下簡稱市民國樂團)團員遴選。
二、 辦理單位:
1. 指導單位:高雄市政府文化局
2. 主辦單位:高雄市國樂團
3. 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高雄市國樂團文化基金會
三、 甄選對象:凡年滿十八歲之社會人士,具國樂樂器演奏專長。
四、 甄選樂器:
1. 笛 2-4人
2. .笙 2-3人
3. 大提琴 4人
4. 低音大提琴 3人
5. 高胡 1-2人
6. 中胡 3-4人
7. 中阮 4 人兼大阮
8. 二胡 4 人
9. 擊樂 2人
10. 揚琴 1-2人
11. 柳琴 1-2人
12. 嗩吶 2人
五、 報名辦法:
1. 繳交資料
A. 報名表
B. 二吋相片二張
C. 自選曲樂譜
2. 報名:自即日起至97年11月7日(五)止,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
六、 甄選方式:
1. 由本團聘請專家學者3~5人擔任評審委員,針對應試者做技術考試。
2. 考試項目:
A. C、D、F、G、bB音階、琶音(兩個八度)抽一首
B. 自選曲 3—4分鐘
C. 視奏
七、 甄選日期: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(三)當天上午九時起
八、 放榜時間:錄取公告於應試結束後晚間十時張貼於高市國網站(http://www.kcco.org.tw)。
九、 練習地點:高市國五樓(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99號5樓)
十、 練習時間:每週一晚上七時三十分至九時三十分。
十一、 特別說明
(一)經甄選為市民國樂團正式團員,需繳交團費每六個月新台幣3000元整;另團練期間內請假次數不得超過正常練習次數之三分之一,否則予以退團論,所繳交團費不予退費。
(二)市民國樂團每年於國內外公開演出1~2場音樂會,該演出經費由團費支應或由高市國協助籌措。
(三)市民國樂團所有演練用樂譜由高市國協助提供。
(四)除打擊樂器、低音提琴、中音笙、低音笙、揚琴、大阮等樂器由高市國協助提供外,其餘樂器由團員個人自備。
(五)市民國樂團運作採自治形式並由高市國協助之,團長由高市國團長兼任,指揮及總幹
事由高市國派任,其餘幹部由樂團內部成員互選之。
(六)有關本案任何問題,請電洽高市國(07)5321666轉503研推組熊玉梅或515彭啟容。
以上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本團視情況修訂之。